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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秋意nong(2/2)

“嗯,今天晚上——不回来了么?”

另一个声音,则是一个略微有些低沉的男

“不过……”段默有些疑惑,这里可是城中村,整座城市最肮脏的地方,怎么会现这样的豪车呢?

叶星的语气有些急切,“嗯,不回来了。”

张学友的《秋意》经周星驰唱来,似乎忧伤又了一些,而那即使被人用枪指着,也要为她献上一朵染血玫瑰的气魄,更让叶星痴迷。

昏暗的灯光下,叶星和男人并没有发现段默的存在,他们一言不发的上了车,朝着巷另一端的缓缓驶了去。

叶星每次看完这一段,总会骑在段默上,拽着段默的衣领问他,“以后就算我用枪指着你,你也会为我唱这首歌么?”

“我——靠!”段默看看左右无人,连忙凑到车边仔细打量起来。“豪车啊!”

段默的嘴蠕动了几下,本想回好好嘲讽一下大爷,可终究还是泻了气。

“谁的车啊!没长睛啊?”段默骂骂咧咧,抬脚就踹,可当他看清那个比金还昂贵的车标时,生生在半空中收回了自己的脚,险些闪自己一个趔趄。

而段默则轻轻揽着叶星的腰,带着满脸笑意

他慢慢蹲下,蜷缩成一团,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他的影瑟缩着,像是一条孤独的狗。

段默曾在大学里见过一个富二代开着这车,接走了学校里最漂亮的校,那拉风的场景给他留下了太的印象,因此即使借着昏暗的小路灯,也依然一了这辆无比经典的保时捷。

邻居家的电视机伴随着炒菜时的锅碗碰撞声还在嘈杂的响着,声音隐隐约约传到了段默的耳边,显得虚无缥缈,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路灯像是个摆设,有气无力的发着微弱的光,他所过之的围墙上,猩红的“拆”字是唯一的颜

“咱们快走吧,不然我男朋友要回来了。”

幻觉吧?

那是连玉置浩二的曲,都无法冲散的幸福。

“不用了,我会解决的。”

“那,你怎么和他说呢?”男人询问着。

大爷嘿嘿一笑,黄牙。他利索的给段默包起来,接过段默递过来的那几张票,心想这小伙以后总算是不会再来问他价钱了。

可是一辆火红的保时捷911,正停在拐角,卡在狭窄的巷里,死死挡住了段默的去路。

但现在呢?/p

段默拎着那个发育不良、一副萎靡不振样的烤红薯,心里正一阵开心,可走没几步,却听到后大爷分外刺耳的嘀咕。 [page]

自己今天工资的十分之一买个烤红薯了,突然听到大爷这么说起,有些喜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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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明亮的灯光不属于他,面前这个黑漆漆的小胡同才是他的归属。

接着,脚步声响起,段默甚至能够清楚的听到男人的鞋和叶星的帆布鞋在土路上的声音。他赶躲在转角之后,贴着墙

“蛙,后置后驱平对置6缸发动机……”段默用指尖轻轻划过堪称完的车都快下来了——车峰峦起伏的曲线对于男人的诱惑,不亚于上原亚衣的

正在段默纳闷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女声响起。

他和叶星曾经守着租屋里那台18英寸的小电视,看过无数遍这。每当看到周星驰为袁咏仪一边弹奏钢琴一边唱着秋意时,叶星总会哭的死去活来。

不过,今天这个小巷,似乎有些不同。

“以后还是别让孙念大学了。”

妖艳的火红保时捷渐行渐远,驶了属于它的灯火通明的世界,而段默站在黑暗之中,仿佛被一记重锤砸中了,许久不上气来。

段默听来了,电视里播放的是周星驰的电影,国产凌凌漆。

越过几条臭沟,再走过一段土路,段默就从城市最繁华的地方回到了最贫穷的地方。

叶星,自己的女朋友,居然坐着一个陌生男人的车,在夜里去了?

段默怕烤红薯散了气,把它搂在怀里,一边盘算着明天去找个正经公司应聘,一边转过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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