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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定个亲有什么好墨迹的(3/3)

的酒就要低,清新淡雅。

所以一一低的酒都是好酒,只要够清纯澄净,反而中间度数、浑浊不清的才是劣酒。

趁着蔡琰酒走开,李素也就准备跟蔡邕摊牌——从这上看,李素已然彻底适应了汉朝人的礼法,既然是谈婚论嫁,没理搞得跟自由恋似的找女生自己聊,都是直接找人家父母敲定。

反正结果好、能给人幸福,自己也幸福,那就行了。讲究什么自由恋的仪式呢,他李素又不是什么多愁善的言情好者。

“蔡师,此番师妹拉着你来蓟县打探我消息,似乎已然城中权贵都已知晓,不会对师妹名声有什么违碍吧?连使君都介置喙了。

若确实让蔡师困扰,素也乐于负责——我知此言由我亲自说,于礼法多有不合,但素家中长辈均已弃世多年,只有使君以侄视我,只好我自己来说了。”

李素跟女儿有那么懵懂觉,听李素说得这么坦白,蔡邕还是有的。

这年读书人找老婆都这么义正辞严的吗?

还说得好像是蔡琰因为“千里关心师兄坏了名声”,所以要他负责似的。

还真是一都不造作。

蔡邕也要保持一:“昭姬脱,皆是因我膝下无承继一生所学,所以从小教导她杂学过多,才有如此情。千里寻兄,倒也不至于有损她令名。如若伯雅对昭姬并无他,不必急着负责!

她尚且年幼,再宽限一年半载也等得起——另外,我有一申明,我家确不需要攀附权贵,未来择婿,学问品德人才尚佳,固然是昭姬之幸。但钱财、门望家世,并不重要。

自从修完《驳灾异论》、《殿兴有福》,我也隐隐有预,等幽州叛军彻底覆亡后,怕是迟早要被召回朝中为官。

写《殿兴有福论》越久,我就越觉其中所论以为然,汉室倾颓至此,那首倡者虽然最终必遭天谴,但在他被天谴之前,朝廷中枢恐怕也免不了一次腥风血雨。朝廷让我为官,若是能清贵散官、或者外放宁静富庶的地方,那是最好。

如若必须居于中枢,我宁可择一牧守地方的安宁人家托付昭姬,也好免我后顾之忧——伯雅,你我师生一场,你的才学、人品,我都是放心的。只恐你少年得志,爬得太快得意忘形,骤中枢,迷失在京城的凶险之中。你若是能一直放外任,静待天时,把女儿许给你也没什么可担心了。”

李素暗忖:这蔡邕也算是实事求是不玩虚的,闹半天原来是担心自己被提太快去京官。

可能历史上,蔡邕被董卓召回雒当了京官之后,他就是预到董卓不得长久、留在雒是凶险之地,才急吼吼把女儿嫁到河东吧。否则,雒城里的权贵人家、适婚的年轻才俊,比河东卫家更面的不知凡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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