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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林中偶遇(三)(2/2)

若说孙昶为了保住与长公主之间的婚姻和自己的官位,而将前来长安寻亲的妻儿杀害,那么他简直就是冷血无情的陈世,应该受万人唾弃。可惜这些都只是秦仪的猜测,如今时过境迁,事实的真相已经很难查明了。

《唐律疏议·婚》“有妻更娶”条规定: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即减为杖一百)。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即不知情的女方不受罚),各离之。

赵云衿听到秦仪一气讲了那么多,一时有些难以接受。原来撞伤自己的人很有可能是受了驸孙昶的指使,而顾一直都知这件事却始终没有告诉自己。

只是赵云衿没有想到,驸爷孙昶竟早已在家乡娶妻生。如果秦仪所言属实,那么孙昶隐瞒已有妻的事实,在未与妻秦玉儿和离的前提下,又娶长公主为妻,即为“有妻更娶”,照本朝律例,不仅要判一年半的徒刑,而且应当与长公主和离。

秦仪中的情立刻被浇熄了,他气地问:“那我他们的死还能查得清楚吗?”

我不希望因为这件事而连累你,所以我听从了顾哥哥的建议,一直在这里等着。在这段时间里,顾哥哥时不时会来给我送些吃,还陪我聊天解闷,只是每当我问起你受伤的事,他总会皱起眉不言语,一脸忧心的样,次数多了,我也就不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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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昶在五年前考中士,随后被任命为国监丞。因其长相俊,文采众,被早年丧夫的杨宛看上,很快就当上了驸爷,之后便平步青云,官至吏侍郎,位居四品。

我原本还担心自己是不是要在这里住上个一年半载,没想到,今天顾哥哥刚走,赵大人你就来了。”

然后,顾哥哥就把我带来这里,他给我留了衣衫被褥和许多粮,还说你很快就会将查到的消息告诉我。

到了第二天,顾哥哥一个人来找我,他告诉我,他在城外找了很久,终于发现一间空置的茅草屋,我住在那里一定不会被夫的人发现。

哥哥和我都认为这件事与我夫有关,所以他向我提议,在查清楚你受伤的原因之前,不能再查泰和客舍失火的事了。

赵云衿见秦仪依然保持着期待的表情,虽然不忍心,但还是跟他说了实话:“对不起,秦仪,这些我都不记得了,而且撞伤我的人也一直没有被找到,所以我不能确定这件事和你夫有没有关系。”

结果我等了几天都没有等到你来,反而是顾哥哥来了。他告诉我,有人纵将你撞伤,你昏睡了三天,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对于秦仪的夫孙昶,赵云衿是有些了解的。据她所知,孙昶是昌平长公主杨宛的第二任驸。而杨宛则是当今至尊嫡亲的妹妹,她自幼聪慧,在朝中颇有人脉,且有从龙之功,一向受到至尊倚重,是个不好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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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提示:所谓"有妻更娶”是指在已有妻室的情况下再次娶妻的情形。

秦仪说完这些,便一脸期待地问:“赵大人,你是不是已经查是谁撞伤你了?这件事真的和我夫有关吗?”

的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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