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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急行(给朋友们拜年了)(2/2)

将近三十里的路程,破朔军士兵轻装疾,多数士兵只盔,也就相当于后世的钢盔,其他的与近代军队差不多,武、弹药、粮袋。有限的骡车辆远远落在后面,装载的则是佛朗机、轰天炮和弹药,还有一支火箭队跟随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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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防护而言,在燧发枪改成熟,并且火药的原料行提纯,以及使用了最佳比的颗粒火药后,程已经超过了弓箭。当然,这只意味着弓箭对明军的杀伤力大大降低,并不是说甲胄已全无用

...

也就是说,魏君重和自德等人为了追击和堵截所需要的机动,命令士兵放弃甲胄,也并不是什么独心裁,而是在讲武堂的期刊上看过的统计和争论。如果不是现在这样急迫,他们也不必如此去。(未完待续。。)

破朔军敢于这么,则意味着会多付死伤的代价,但为了胜利,自德认为这个代价是值得的。

王辅臣骑从行军队列旁跑过,带着五百骠骑如风般向前奔驰。突兵团一分为二后,给破朔军备了五百骠骑,一千龙骑,以提机动能力。这一千五百骑兵上岸后稍事整顿,便开始赶路,并很快超过了行中的步兵。

路途上不时有哨骑从前方返回,战斗已经打响,破朔军不用再隐藏行踪,而是尽量快速地赶往目的地,争取将满人尽可能多地堵截在关内。而师在协同陆军行登陆,并且卸下八千陆战队后,将分一支舰队并两千陆战队前往老龙附近海域,牵制山海关的清军。

“快速前!”

速度,机动,明军要争取时间,要用两条跑过清军的匹,就不得不在某些方面作牺牲。

朱永兴是比较赞成第二的,也就是装备半甲,利用锻压机制造只防护前和腹的板甲,以有效地抵御弓箭对要害位的伤害,并且使装填弹药等动作能够不受阻滞。至于白刃锋,盔甲的作用则会变得更小。

“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溃”。孙重变,如果不明白这一,则熟诵《孙》而不能运用《孙》,实乃庸将也。

但在目前的生产和经济条件下,这个也只能是逐渐普及。所以,明军的盔甲比较繁杂,多是在战争中的缴获,修补之后再度使用的。只不过,各军将领为了整齐,通常会以总旗为单位,统一装备某盔甲。

而就明军的盔甲问题,在内也有争论。一些军官认为可以让分士兵装备重甲,着刺刀在前面起挡箭牌的作用,其余士兵则是轻甲或无甲,以减少后勤兵数量,并提步兵的机动;另一些军官则认为士兵应该装备介于重甲和轻甲之间的甲胄,或者只在重要位装备甲胄,以达到机动与防护的平衡;还有一些激的军官认为可以淘汰甲胄,而在步兵中多装备类似佛朗机这样的火炮,再结合火枪的击,将敌人挡在弓箭的程之外。

而破朔军的目的地——抚宁,正是由京师、通州、三河、玉田、丰、永平、抚宁、山海关一线中的一站。截住大,纵然满人能从间而逃,或者再走遵化从漠南迂回,亦要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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