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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1/3)

两人碰了一下杯,默默喝酒。

烈火哥:“……”

“臭男人,臭男人,为什么叫臭男人?因为男人,雄性激素分泌过旺,会秃头,油腻,香港脚——”谢想容对叶瞬列数男人的种种不卫生之处,说到后来,眉头紧蹙,“……那个秃头,油腻,啤酒肚的男人竟然敢摸我……”

“烈火哥已经揍过他了。”叶瞬安慰道。

“没用。”谢想容防备地看了眼门前,“——我妈的男人是不是要回来了?”

叶瞬发现她彻底醉了。她要是不醉,也不会说那么多话。

“我妈的男人是个酒鬼,他除了喝酒和打我妈什么都不会,我妈离家出走以后他就不管我,要不是我的高中给了我一笔奖学金,他会把我卖了。”谢想容说得很平淡,一边说一边警觉地看着房门。

于是叶瞬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了,只能默默地跟她碰了碰啤酒罐头。

烈火哥把热腾腾的红枣甜汤摆在她面前,换掉了她的啤酒,朗声对她说:“谢主编,你现在已经三十岁了,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事业,这些都已经过去了。”

谢想容愣了一会儿,似乎冷静下来了,想起来自己已经不在柔弱无力的18岁。良久,她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可是,他们还是摸我。”

烈火哥和叶瞬眼看她喝完红枣甜汤,给她盖了床毛毯,又帮她把厨房收拾干净,这才离开她的公寓。

第二天,庄墨颁布了一条行政命令,如果女士们因公social,无论几位女士组团,都得带上一位男士,而男士得负责她们的安全。

“夜晚总是很危险的,所以得带上护花使者。”他冲谢想容笑笑。

后来谢想容听说,庄墨去签无线合同的时候,用了点手段,让对方公司的某人被迫离职了。

她第一次觉得京宇还不错。虽然她是来工作的,不是来交朋友的,但这里的同事都还不错,虽然某些人在某些时候有点傻逼。

她也就铁公鸡拔毛,给田恬送了支夫西地酸乳膏,给烈火哥送了瓶除臭剂,给叶瞬送了瓶昂贵的男士香水。

烈火哥、田恬:“……”

叶瞬再一次证明,他虽然已经离开了京宇,但他依旧是京宇的颜值担当,妇女之友。

第44章

傅双机哄睡女儿,回家已经10点了。他在杂乱无章的书桌前坐下,打开对于他的身形来说太小的上网本,开始蜷缩在台灯下码字。

写到1点,他实在困得睁不开眼,拖着沉重的步伐去冲了个冷水澡,紧接着又扑到电脑前继续写。半夜2点,他写完了4章共计15000字,赶紧打开电脑,完成了《重生之浩瀚有主》的今日份更新,留5000字作存稿。

他年轻的时候混过红点。那时候还没工作,闲得发慌,看人家写网文有钱,就也跟着去试试。念书的时候看了很多《小兵传奇》、《红川》之类的网文,套路都懂,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不过写小说这个事情,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他也是断断续续写了几年才稍微摸到点门道,知道怎么起承转合,怎么设置悬念,怎么调动读者情绪,什么样的人设读者喜欢。只是当时他已经跟妻子谈婚论嫁了,也考进了公务员,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写小说渐渐被抛诸脑后。红点竞争非常大,要想混出头,都是豁命更新,他没有这个时间精力去拼榜单。

写小说这门行当,收入完全是个幂函数曲线。除了极少数幸运儿,一书成神、一本爆红以外,像他这样的普通人,可能前期摸索的那数年时间,收入都很微薄。那么辛苦,却赚不到钱,这种副业对生活安定的他没有吸引力,他也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去搞创作了。他不是什么天才,也没想自己成为什么名作家,没有时间等那条j型曲线突然抬头,一飞冲天。他是一个勤勤恳恳的小角色,在这个城市里混口饭吃,希望可以安安稳稳地和妻子白头偕老,把女儿养育成人。

之所以会重新回来写小说,是因为后来妻子出事,急需用钱。以前一起写网文的一个朋友花50万买了他红点的笔名账号,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两个年过三十的老男人在午夜的路边摊喝酒的时候,朋友跟他说可惜:“师父,咱们那个群里头,就属你写的最好,我看你要是一直写下去,什么洋葱芋艿都得给你绕道。”他比傅双机入行晚,傅双机以前在群里带过他,帮看帮改还给做大纲,他恭敬地叫傅双机师父。

傅双机当然不会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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