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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虽然这个工作还没完成,但任明卿手上已经有几个人
小传的梗概了,手速非常快。谭思
看任明卿十指如飞地敲击键盘,叹为观止。让他以这个打字速度聊天,没有任何问题;但要他以这个打字速度写一篇稿
,他会死。
他不禁多看了任明卿几
。
可怕的工作效率之后是可怕的思维能力,这小伙
的脑
也转得也太快了
吧。
有这么个工作狂坐在
边,谭思也被激励了,连平常的摸鱼环节都省了,打开word开始写小说。而且他存心要和任明卿较劲,任明卿噼里啪啦,他也噼里啪啦,打字速度比平时可要快上很多——最近,谭思的手速是一个月600字。他轻而易举地超越了自己,写了700字!伟大的胜利!
庄墨笑着摇摇
。他看看表,起
厨房端饭:“吃饭了。”
谭思刚吃过饭,但一听开饭的声音,
一个窜了起来。
工作好累啊!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隔
任明卿还在疯狂敲键盘。对于庄墨的传唤,他像是
本没听见,盯着屏幕顾自工作,一
反应都没有。
谭思觉得这小伙
可惜的,不但
瘸了,耳朵也有
聋,残疾证都能领两本,好惨。他碰了碰任明卿的胳膊:“诶,吃饭了。”
任明卿的所有反应就是蹙了下眉,删除了一个错字,继续往下写。
谭思懵了,这是被魇住了吗?一蹬圈椅
过去,用力摇了摇他的肩膀:“开饭了!你不是最喜
吃饭的吗?!大白米饭哟!”实则在心里大喊:快给我停下!我没有写了你也不许写!
任明卿飞快地说了句“这段写完”,挣脱了他的钳制,再次把手放到了键盘上。
谭思目瞪
呆,求就似地望向庄墨。
庄墨装模作样地叹了
气:“他又写疯了。”
他太了解任明卿了。任明卿写起东西来不
不顾的,真的是个“文痴”。庄墨虽说很佩服他,但一开始并不能理解这
拼命,后来相
久了,才渐渐明白,这
烈的自律是来自于
烈的
。
任明卿打心
里是觉得写小说很有意思,就跟谭思觉得打《英雄荣耀》很有意思一样,因此他可以熬夜,可以茶饭不思,可以你就站在他面前说话他却听不到你,他是有瘾的。可能在旁人
里,这
行为特别古怪,他们会觉得,你写东西那么辛苦还那么拼命,这到底是为什么呀,但他其实乐在其中。
所以庄墨觉得任明卿是天生的作家。大家都说,创作者之间,比较努力程度比比较天赋悟
更有意义,但怎样可以让一个人去努力?怎样可以让一个人自律?说到底是一个“
”字啊。
人都是很懒的,谁都想躺在那儿什么都不
,衣来伸手饭来张
。写作又是一个劳动密集型工作,前期没有大把大把的时间
力投
,很难
结果,除了“
”这个
烈的内驱,没有任何因素可以让作者
持下来。
庄墨理解任明卿的这
,给了他尽可能多的支持,不
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只要不影响他的
健康,
到基本的劳逸结合,庄墨基本上不去
涉任明卿的写作。任明卿工作的时候庄墨不看电视不听音乐,连电话都去外
接,就是希望为他的小家伙提供最好的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