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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3/3)

设定,虽然这个工作还没完成,但任明卿手上已经有几个人小传的梗概了,手速非常快。谭思看任明卿十指如飞地敲击键盘,叹为观止。让他以这个打字速度聊天,没有任何问题;但要他以这个打字速度写一篇稿,他会死。

他不禁多看了任明卿几

可怕的工作效率之后是可怕的思维能力,这小伙的脑也转得也太快了吧。

有这么个工作狂坐在边,谭思也被激励了,连平常的摸鱼环节都省了,打开word开始写小说。而且他存心要和任明卿较劲,任明卿噼里啪啦,他也噼里啪啦,打字速度比平时可要快上很多——最近,谭思的手速是一个月600字。他轻而易举地超越了自己,写了700字!伟大的胜利!

庄墨笑着摇摇。他看看表,起厨房端饭:“吃饭了。”

谭思刚吃过饭,但一听开饭的声音,一个窜了起来。

工作好累啊!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任明卿还在疯狂敲键盘。对于庄墨的传唤,他像是本没听见,盯着屏幕顾自工作,一反应都没有。

谭思觉得这小伙可惜的,不但瘸了,耳朵也有聋,残疾证都能领两本,好惨。他碰了碰任明卿的胳膊:“诶,吃饭了。”

任明卿的所有反应就是蹙了下眉,删除了一个错字,继续往下写。

谭思懵了,这是被魇住了吗?一蹬圈椅过去,用力摇了摇他的肩膀:“开饭了!你不是最喜吃饭的吗?!大白米饭哟!”实则在心里大喊:快给我停下!我没有写了你也不许写!

任明卿飞快地说了句“这段写完”,挣脱了他的钳制,再次把手放到了键盘上。

谭思目瞪呆,求就似地望向庄墨。

庄墨装模作样地叹了气:“他又写疯了。”

他太了解任明卿了。任明卿写起东西来不不顾的,真的是个“文痴”。庄墨虽说很佩服他,但一开始并不能理解这拼命,后来相久了,才渐渐明白,这烈的自律是来自于烈的

任明卿打心里是觉得写小说很有意思,就跟谭思觉得打《英雄荣耀》很有意思一样,因此他可以熬夜,可以茶饭不思,可以你就站在他面前说话他却听不到你,他是有瘾的。可能在旁人里,这行为特别古怪,他们会觉得,你写东西那么辛苦还那么拼命,这到底是为什么呀,但他其实乐在其中。

所以庄墨觉得任明卿是天生的作家。大家都说,创作者之间,比较努力程度比比较天赋悟更有意义,但怎样可以让一个人去努力?怎样可以让一个人自律?说到底是一个“”字啊。

人都是很懒的,谁都想躺在那儿什么都不,衣来伸手饭来张。写作又是一个劳动密集型工作,前期没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力投,很难结果,除了“”这个烈的内驱,没有任何因素可以让作者持下来。

庄墨理解任明卿的这,给了他尽可能多的支持,不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只要不影响他的健康,到基本的劳逸结合,庄墨基本上不去涉任明卿的写作。任明卿工作的时候庄墨不看电视不听音乐,连电话都去外接,就是希望为他的小家伙提供最好的创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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