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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沈期不是这样想的。
他能给黎荣的,只有时间了。他每活一分一秒,就能补偿黎荣一丝一毫。
他们亏欠了过去,便用未来补偿。那结果犹未可知,但至少现在,他们都好好地活着,好好地相爱,也好好地弥补在过去的时光------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1)古巴前总书记,去年去世的那位,向伟人致敬。
全文完
最后结尾本来还有一句话,“直到死亡将他们分离”,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打上去。
这是很早很早以前就构思过的一个故事,由于彼时年岁尚小bug多得不忍直视,我一度想过放弃,后来还是换了主角名,加了人物,删了很多喜欢的桥段,我想对得起高一的我在笔记本上的日思夜想,执念在此,也无所谓热闹冷清。
这篇文写得不算顺利,尤其是结尾这段时间卡得痛不欲生,p上也基本连击。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人等待着完结,但我想我毕竟完成了一场修行------我写完了一个小长篇,我终究坚持了下来,这本身就是值得自豪的事。
写一个情节复杂的故事比我想象得难,人物在崩情节在乱,章纲不停地删又不停的加,到最后与最初的构想其实相去甚远。比如程望当初真正的大招其实是雇杀手灭了何琼茵,比如黎沈的和好其实是因为一场酒后强/暴,比如黎荣在无意识间害得沈期家破人亡,再比如沈乔原本只是个酱油,奈何一写他就不卡文于是忍不住加戏再加戏。
所幸到最后,这个故事仍然算是我想要的样子。
我在心里仍然叫它最初的名字,《床上关系》,黎荣与沈期,他们缠绵于床榻,却联结以真心。他们从来都是很相爱的人,如果上天垂怜,年少时的隐隐隔阂可以随着他们的成长自然而然地消除,而不是在变故面前,成为致命一击。所幸到最后他们终于做回了紫荆树下为了彼此迁就忍让的少年人,他们不知道未来的样子,但他们知道他们会在一起。
番外有两个,但愿有生之年写得出来。新文是沈乔的故事,攒几天存稿后会发去新站,但愿到时候能有几盏灯,嘻嘻(*^__^*)。新文仍旧是喜闻乐见的破镜重圆梗,沈乔真是我亲儿子,我理笔记本上他的片段足足理了两万七千字,如果有对他感兴趣的小天使,新站不见不散
第40章番外:挚友end
沈期第一次见到沈乔的时间应该不可考:他们父辈有同门的交情,他们年龄又相仿,小时候定然是见过几面,指不定还一起玩过--但既然彼此都对儿时全无记忆,便算不得认识,第一次见面,必然得数到2002年的夏天,他们在桌球俱乐部里的见面。
上流社会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香港种类多样的高级会馆就是最佳的交际场所。你昨天谈判成功的客户可能今天就跟你一起骑马,明天一起打枪的同伴也可能是你下一个谈判对象--在这些场合放松身体同时扩大人脉圈,何乐而不为?
沈期因此成为各大俱乐部的vip客户:他年少时兴趣广泛,溜冰骑马射击击剑都学过一阵子,再练起来也有模有样。由此他认识了许多朋友,并由此发展出了不少上床的交情,可那些泛泛之交里维持了一辈子的,也只有一个沈乔。
2002年7月18号,沈乔一个人在球桌前,一手握球杆一手握烟,吞云吐雾间右手随意一抬,两球入洞。
内行看门道,沈期也算半个台球迷,知道打台球不能看一杆,这球进了主球还得留个好位置,连续高分才有指望:要他看这主球位置就好,至少下一杆人愿意,还是能把球打进球袋里。
二十五岁的沈乔,风华正茂,腰细腿长,眉眼轮廓完全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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