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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战国(2/2)

李弥章对于古代社会很兴趣,不顾周围异样的光,在新郑城里逛了一圈,传说中的青楼终于被他给找到了。

三日后,李弥章现在新郑城里,他好奇地看着面前的古代社会,目光里充满了探索未知的兴趣。

衣着不凡的贵族驾车狩猎,彩带飘扬,在李弥章的里就像是贫民窟,难民营里突兀现的一群土豪、土鳖、暴发

一路走来,他亲所见的,远远比几个文字要来的震撼悲痛。这七国的征战苦的天下百姓,得好的是贵族门第。

更让本地人诟病的是他那一的短发。

城门的甲士,披铁甲,手持长戈,腰挎短剑,走起路来沉稳有力,一装备下来至少也有个几十斤的重量。

盗寇兵匪无不在,这是一个战的年代,人命如草芥,苟延残还不如猪狗野兽来的痛快。

终于他见到了第一座小城,看到了不一样的文字,听到了不一样的言词。城里的百姓也就比外面的百姓好上一,照样是布麻衣,一日一餐努力活着。

百姓们对于外面的情况知之甚少,他们是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相互之间的少的可怜,除非有贵族来抓壮丁充军伍被迫走去。

..

大厚实的城墙内外,贩夫走卒们走街串巷声吆喝,麻衣麻布的百姓们往来不绝。

来到这里你会发现,古人的告诉,基本都在175厘米到200厘米左右,大,虎背熊腰。

有的村民苦不堪言,幸运地逃山,用先辈的生命为代价成功隐居下来。

要不是上有金条,像李弥章这刚开始连话都听不懂的人,可能只好当去哑乞丐了,运气不好的话被人给卖了也说不准。

李弥章将孩们留在难得的外桃源,为他们留下了生活资和防生活的工。怀着沉重的抱负走了去,他想改变这一切,哪怕只是一微不足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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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三门法中有上古到秦汉时期的文字,识字这方面没有任何障碍,很快就学会了当地语言的发音,能够到与人正常

比起城外百姓的瘦弱矮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过他这衣服着实引瞩目,穿军绿的风衣,白t恤,搭卡其运动,黑运动鞋,手腕上带着百达翡丽的手表。

他已开始麻木,心中的悲痛已不能让他再下半滴泪。偶尔遇见几个幸存的孩童便喜极而泣,带着他们慢慢前行。

在这座有兵驻守的小城里,他知了自己的时代是“战国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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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华丽的达官贵人亦不在少数,大多数都乘坐车代步,还有手拿兵的护卫跟随在两旁。

“这名字起的还真是---”李弥章看着上面的三字,他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了天行九歌。

“紫兰轩”

还好他天赋异禀,一术了得。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古代大城市的社会中。

三天了,整整三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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