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尺、重秤。3太和八年(484)颁布俸禄制,申明俸禄以外贪赃满一匹绢布的
死。次年颁行的均田令中,又规定地方守宰可以
官职
低给一定数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准买卖,离职时移
下任。4九年十月,颁布了均田令,对不同
别的成年百姓和
婢、耕
都作了详尽的受田规定。授田有
田、桑田之别。
田
植谷
,不得买卖,七十岁时
还国家。桑田
植桑、榆、枣树,不须
还国家,可以
卖多余的
分,买
不足的
分。还授土地时对老少残疾鳏寡都给予适当的照顾(见均田制)。5九年或十年初,以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采用邻、里、党的乡官组织,抑制地方豪
荫庇大量
。6十年,孝文帝对租调制度也
行了相应的改革。新租调规定以一夫一妇为征收单位,每年
纳帛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的未婚男女,从事耕织的
婢每八人,耕
每二十
的租调,分别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7十八年,孝文帝排除穆泰、元丕及太
恂等鲜卑旧贵族和保守势力的反对,把都城从平城迁至洛
。8孝文帝改革鲜卑旧俗,主要是禁着胡服,改穿汉人服装;朝廷上禁鲜卑语,改说汉话;规定鲜卑贵族在洛
死后,不得归葬平城,并改他们的籍贯为河南洛
,改鲜卑姓为汉姓;鲜卑贵族门阀化,提倡他们与汉族
门通婚。9太和中,议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从品为北魏之首创。十九年,又
照家世、官爵等标准,将代北以来的鲜卑贵族定为姓、族,姓为
,族次之,其中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
,勿充猥言,一同四姓。”所谓四姓,一说为中原汉族
门崔、卢、李、郑,一说为汉族甲、乙、丙、丁四
郡姓,后者似为确。班定姓族,使鲜卑贵族与汉士族得以
一步结合。
均田制政策。北方广大地区由于战
,

徙,田园荒芜,大量土地无人耕
。北魏政权为增加财政收
,稳定社会秩序,颁行均田制。先审定
籍,再

分
土地,实行新的租调制。
婢和
都可受田。均田制在当时地旷人稀的前提下施行,在不损害地主阶级既得利益的前提下施行,有益于生产发展和稳定的。北方大量的荒地被开垦,耕作技术也有了提
,农业的发展,使养蚕、牧畜、酿造等农村副业也发展起来,改变了北方荒凉残破的景象。
汉化政策。北魏统治下的中原,以汉族为主,
有较
的封建文化,魏孝文帝在政治和社会风俗方面
行了大胆改革,消除鲜卑与汉族之间的隔阂与矛盾,加速了鲜卑族的汉化--即封建化,在服饰、语言、丧葬、通婚、吏治、门阀等制度方面都有相关的汉化规定。这些改革促
了北方各少数民族
封建社会,适应了各族人民间的自然
合趋势,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的大
合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4、北魏的分裂与北齐北周的建立
北魏末年的农民大起义动摇了统治者的基础,内
发生变
。公元530年,魏孝庄帝杀死了专权的尔朱荣,尔朱兆(尔朱荣弟)又杀死北魏孝庄帝,立元恭为帝,政权又为尔朱氏所握。后来尔朱氏又为其
将鲜卑化的汉人
所灭,
杀元恭,另立元修为帝(魏孝武帝)。元修为摆脱
所控,从洛
逃,奔镇守关中的将领宇文泰。此后,北魏分裂为两个政权:
立元善见为帝,迁都邺城,史称东魏;宇文泰杀元修,立元宝炬为帝,都长安,史称西魏。
公元547年
死,其
澄、
洋相继执政,550年
洋废魏孝静帝元善见,自立为帝,改国号为齐,史称北齐,都邺。 [page]
西魏在汉化很
的鲜卑人宇文泰执政下,国势日盛,公元557年,宇文泰的儿
宇文觉废魏恭帝,自立为帝,改国号为周,史称北周。公元560年,周武帝宇文邕采取了一些经济政治的重大举措,国势日渐
大。
5。北周统一北方
北齐与北周东西对峙。公元576年,北周发兵攻北齐,先占晋
,继又东
,577年攻陷北齐邺城,北齐亡,北方归于统一。周武帝灭北齐后,又
军南方的陈朝,取得了长江以北的土地,北周领域扩大,为后来隋朝的统一打下了基础。
隋唐以来,鲜卑已不再作为政治实
和民族实
存在,但他们的后裔却在这两个朝代居于重要地位。隋唐的建国者杨、李二家即是鲜卑化的汉人,而他们的母、妻又是汉化的鲜卑人。至于两朝的达官显宦有很多鲜卑人--位至宰相的就有20余人,其他如尚书、侍郎,地方上的都督、刺史,更不胜枚举。这不仅表明了这时北方与中原的民族
合的
度,也显示了鲜卑人在社会重要
方面的广度,如隋代筑造学家宇文恺,《切韵》作者陆法言,唐初权相长孙无忌,中唐诗人元稹,直至金末元初文学家元好问等,都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人
。
6.鲜卑的汉化
{1}迁都洛
{2}政治制度;采用汉族官职,律令。{3}社会制度;朝廷中兴、心必须使用汉语,穿
汉服,改姓汉于汉组通婚。{4}思想文化;学习汉族礼法,尊崇孔
,以孝治国,提倡尊老,养老的风气。
[编辑本段]
鲜卑族的演变发展
1.鲜卑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