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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说
:“禁忌
系
加给人无数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所有这些责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
:它们完全是消极的,它们不包
任何积极的理想。……它警告要提防危险,但它不可能在人
上激起新的积极的即
德的能量。”这个论断显然是过分的。也与他在同书另一
的论述自相抵牾。在那里,他又说
:
这里,对禁忌的消极
质的认识总的说来是不错的,尤其是在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方面都作了一些
有积极因素的分析。但是,在“禁忌所采取的基本方式”方面,断定它“总是消极的”,也还有再分析、再认识的必要。这个论断看来是
受詹。乔。弗雷泽的影响所致。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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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泽认为应用巫术是法术和禁忌的对立关系,他列
一个表。
既然“禁忌”是“
德”的“先天原则”,那么它就不可能不激起人们依照甚至捍卫这个“原则”的“新的积极的即
德的能量”。“
德的能量”,有时表现为“见义勇为”,有时表现为“见不义而不为”,甚至表现为“杀
成仁”。“禁止的方式”,“不为的意志”,在
德
守方面谁能说它不是被激发
来的新的
烈的积极表现呢?谁能说它“不包
任何积极的理想”呢?
由此,我们观察到“
巫术”的
系不仅包
了积极的规则也包括了大量消极的规则,即禁忌。它告诉你的不只是应该
什么,也还有不能
什么。积极
规则是法术,而消极
规则是禁忌。……积极的巫术和法术的目的在于获得一个希望得到的结果,而消极的巫术或禁忌的目的则在于要避免不希望得到的结果。
在禁忌的概念意义上,有人主张凡是涉及神意的即属禁忌,凡是不涉及神意而只涉及人意的,则不属于禁忌。这
认识不无
理。但是,应当明确的是,在禁忌给人们造成危险乃至危害的结果方面,神意往往是与人意
在一起的。远古时代,人们认为神是统治一切的,人的一切意志都在神的意志的支
之中。天地间万事万
的运转变化,也都在神的控制之下。非但人意,连自然的意向也是由神来确定的。所以有些事情,比如年景收成、人丁兴衰、世运好坏,甚至
角、诉讼、寿命、财运等等好像只与人发生关系的事都牵连着神意的参与。在这
迷信的泛灵信仰中,禁忌是很难作
神意与人意的区别的。在违犯禁忌的惩罚中,也多是由人意来代替神意执行的。如果我们仅仅看到执行惩罚的是人而不是神就概定它不是我们所说的禁忌,那么我们所说的禁忌就可能
本不会存
积极作用等等。但是,就禁忌所采取的基本方式而言,它总是消极的。
在人类文明的初级阶段,这个词包括了宗教和
德的全
领域。在这个意义上,许多宗教史家都给了禁忌
系以很
的评价。尽
它有着明显的不足之
,但还是被称之为较
的文化生活之最初而不可缺少的萌芽,甚至被说成是
德和宗教的先天原则。
在这个表里,禁忌被指定为消极的应用巫术以与积极的应用巫术——法术相对应。但是,就禁忌的目的
来看,它并不完全是在于“要避免不希望得到的结果”。它同样
有“获得一个希望得到的结果”这样的目的
(这一
在附属于某
仪式的禁忌中表现得尤为突
和明显)。只不过它采取的方式不是“有行为的”,而是“无行为的”而已。实行禁忌的人有可能这样思索,只要我不去
什么,那么我就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理想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禁忌的应用巫术的
质也
有法术的积极的意味。因此,我现在以为,应当认识到禁忌在方式上也
有某
积极的
质和意义,虽然它基本上仍是消极的。
4?神意和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