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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3/3)

禁忌

禁忌的形成,应当是很原始的。在远古时期,人们就自然地接到血与伤亡的关系问题,与猛兽搏斗和奔跑在山石林间都会造成血。血的必然伴随着痛苦,或者还有嘶喊,接下来便是伤亡。所以,血,很容易形成令人惊恐的条件反。于是,血便成为一项惊悸。对于这目惊心的红外的后果,经过反复观察和验,人们会确认它是人或者动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至于为什么它来之后,人或者动会伤亡,在原始时期是很难给予科学的解释的,人们只能满足于原始思维的简单说明,即那里边有一个生命的灵魂,或者有某可以使之生又可以使之死的特殊的“术元素”。这观念一直延续到后世,发展成为可以称作“血气”的生命观念。《关尹。四符篇》云:“一为父,故受气于父,气为;二为母,故受血于母,血为火。”所以血气乃是受之于父母以成己的基本元素。故《礼记。中庸》又有“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的说法。俗信还以为,同血统的人血合,异血统的人血相离异。传统戏曲《三滴血》中的县官便是以此为据来断案的,他让当事人刺破手指,把血滴盆中,血合则是亲生,血离别不是亲生。当然,了笑话。这法受到了讥讽和批判。但是民间这类信仰确实存在着也是事实。中国人还习称力旺盛、情刚烈的人为“血气方刚”;指凭一时情冲动而产生的勇气为“血气之勇”,所以血气是与一个人的灵魂魄有密切联系的。因此,“惜血”便成为人之常情,而“失血”亦成为一禁忌了。如果某个人面苍白,便说此人是“失了血”、“血气不好”,是不吉祥的兆,需要赶归想办法调治,否则人们便不敢过于接近他,本人也会因此而烦躁不安

的。如果真的受伤失血了,就更是要加补养了,最好是杀只,一方面补,一方面还可讨个“吉()利”。在这信仰观念的影响下,中国人对于“献血”、“血”是颇有顾虑的,如果没有义上的考虑,那是绝不会去事的。

从禁忌包“神圣的”与“不洁的”两个方面的意义来看,血禁忌是最完整的禁忌义了。因为中国人对血的看法正好两个方面都有。祭祀或者设坛时,荐献的牲血,以及拜、起誓时刺破胳膊所滴下的血,都是神圣的、有禁约力量的;妇女的经血、分娩时下的血便视为不洁的,是危险而必须避忌的(参见本书别禁忌和生养禁忌分)。

由于血是红的,所以红也可以使人联想起血。有人说红禁忌亦是变形的血禁忌。痘的胳膊上要缀一小块红布,标明这是禁区;通岗上的红灯,是禁止通行的信号;用红写信也是禁忌,表明的意义是要与人绝;还有新娘上的红盖,也不准动的。又因为血气是青活力的象征,所以红衣料也成了少女的专利品。在中国,青年女穿红是很丽的,年龄大的人再穿红衣服就有失统了。老年人则更是忌讳穿红衣了。这些恐怕都是血禁忌的折反映。另外,“红”可以避邪,也是血禁忌的一应用。是把“视血为忌,见血而避”的思想加到了鬼神灵的上,用这法术的方法来达到人们心理的平衡。

禁忌

在剧烈运动之后,或者由于天、劳累,肤上会来。中国民间俗信以为,汗和血是类似的东西,都生于心。李时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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