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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3/3)

有忌留胡的习俗,是由老教规演变为生活惯习的。汉族,父母健在,忌儿留须。但如果有了孙还不留起胡来,就又要有人说闲话了。鄂族女发梳成两上辫缠在上,是订过婚的标志,这也是禁忌的标志,说明这个女已有了婆家,不能再另议婚事了。

关于理发或者不理发成为禁忌乃至成为法令的事,中国人还有一段特殊的经历。在满族统治中国的清朝时期,中国的男一律都剃光了,只留一块发,编成长长的发辫背在后。这原是满族人的风习,是满族统治了中国之后加与中国其他民族的。传说,清朝刚建立时,并没有推行此风。当时上朝的时候,殿陛之间,分满、汉两班文武大臣站班,各是各的打扮,一向也相安无事。后来,溜川有个叫孙之獬的,在明朝时也曾官到九卿。可是当清兵关后,他全家就一起改成了满族的装束,连发辫也留起来了。有一次他上朝觐见皇上,归满班,满班以其为汉人,不许;归汉班,汉班又以其为满饰,亦不许。得他很狼狈,于是他就向清帝奏言:“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此番话动了清世祖,于是乃下令削发。后来孙之獬阖家被反清的山东义民所杀。这个传说见到《清稗类抄》,是否清室有意将削发之责任推卸于汉人,也未可知。不过,不传闻是否可信,满清削发的令已在民间广为推行确属事实。以后经过三百年的延袭,在民间已成为惯习。至使民国初期“剪辫”又成了一件阻力很大的事了。时至如今,中国的男再没有留长辫的了,就连满族人也变革了这一习俗。说起来,发型如何,理不理发,本是可以随意而行的,然而一旦形成风俗,便又有一无形的约束力量,使任何个人不易与之相对抗。现时期人们对发型的要求已不太苛刻,可以有更多的自由,但是仍不见有人——特别是男再留起长辫来,连留长胡须的也很少见。这说明,在发须方面人们仍然是有所禁忌的,不过不大自觉罢了。而且,发须禁忌很容易与生命联系起来,像“留不留发,留发不留”的号令就是一个见证。当然,这里边已不纯粹是民间

信仰的问题而是又有一些社会的因素在其中了。但是,民间信仰的发展、演变有哪些又是能够完全脱离了社会生活的呢?发须象征生命的信仰,在中国古来就有。这方面的例也还很多。例如《三国演义》中曹就多次以发和胡须替代自己的生命,为严明军纪,斩发代斩首,割须代割。中国民间也常以青丝代,遥寄情思。剪发辫留给妻(或丈夫)就好比人还在她(他)旁一样。第一次把命运结合在一起的夫妇,叫“结发夫妻”。又用“白偕老”来祝愿夫妻关系地久天长,无限好。过去,还有以遗发招魂葬人的,谓之“发冢”。这些都是理发、剃须禁忌之所以存在的厚的民俗文化基础,有了这个基础,这一类禁忌才存在、发展下来。

(4)落发禁忌

发须既然是灵魂的栖止地,既然是生命的象征,那么,落发自然也就是人们所忌讳的事了。一般人落发也是一不吉祥的征兆,而尤其所谓“木形之人”发落就更凶(参见熊伯龙《无何集。五行贼害辨》)。这大概是除了一般人不希望自己灵魂的栖止地变得太稀疏或者害怕发被别人拿去作法伤害自等等原因之外,还有“木”即是“发”的缘故吧。“山以草木为发”、“木形人”本就是“山之发”,那“落发”岂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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