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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3/3)

第30节嫁娶禁忌(6)

云南洱海东岸的白族,结婚时,有房抢枕的习俗。新娘被迎至新郎家门时,新郎和新娘便争先恐后地跑房去抢枕。俗以为谁抢着了枕坐在床沿上,将来就会成为这个家的当家人。永宁纳西族,也有抢房的习俗。先者即意味着能够挟制对方。鄂西土家新婚夫妇拜天地后,新娘新郎直奔房,抢坐于婚床上。男左女右,不得超过中界。有时新娘坐于中界线上,新郎便尽力将其挤至界外,在双方相争难解难分时,新郎突然揭下新娘的盖巾,新娘这才嫣然一笑,即告夺床结束。以上这些“抢先”习俗,反映了父系制取代母系制时,父系与母系之间的斗争,是一古老遗风。在现实婚俗中又起到活跃气氛、增添喜庆的作用。如果谁在其间落后了,自然也会存有一讳忌,恐怕日后真的“吃了亏”,会被对方“降住”。不过,在多数情况下,新郎和新娘并不太认真的。此时此刻,恩多于抗衡,谦让多于相争,大家只不过随俗闹一番而已。

俗话说,“不打不闹不闹”,房最喜闹,最忌冷清。因而中国大多数民族和地区都有闹房的习俗。

房是新娘到夫家后的始居地,因而对新娘又生许多禁忌来。比如新娘房后坐在床(炕)上,不许言笑,不许动,否则不吉。东北习俗,新娘不能自己下地,要由小叔拽下炕来,拽的时候还要向背后打一掌,用以考验新娘的脾气禀好坏。满族在小叔拽新娘时还要说:“小叔拽一把,又有骡又有。”蒙古族又有俗话云:“新娘好当,坐福(坐帐)难熬。”新娘坐福(汉族又称“坐财”),是叫新娘坐在床(炕)上的红褥上,整天不下炕。忌讳此时大小便。如大小便(俗称“见外”),就要受到亲友非议,认为不贞。

房又称“逗媳妇”、“闹房”、“吵房”,是对新婚夫妇的一祝贺方式,多行于汉族地区。闹房的原因,一说是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祟,为了驱逐邪灵的气,增人势的气,才闹房的,所谓“人不闹鬼闹”;一说是为了让新娘见见世面,熟识一下男家亲友的;还有人认为是亲友们担心新娘天来男家,太寂寞,所以都来房和她开开玩笑,逗逗乐的。据说闹房始于六朝。一般是在婚礼后的晚上行。届时,不论辈分大小,都聚在新房中祝贺新郎新娘新婚之喜。这时候不论谁说什么戏闹的话,新娘新郎都不许恼,忌翻脸生气。俗话有“三日无大小”,即是说闹房不分辈,可以不受平时长幼尊卑的限制,随便说笑逗乐。俗以为“闹喜闹喜,越闹越喜”。只是寡妇、妇、产妇、婴儿、孝者、属虎的或生辰八字与新娘新郎相克者禁忌参加闹房。不然,会使新婚夫妇日后不和睦,或有灾祸。台湾还有姑婆、姑母、小姑也禁忌闹房的习俗。因“姑”与“孤”同音,犯了“孤单”、“孤苦伶仃”的忌讳。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载,浙江一带,宾客闹房时,“或涂脸扮女,装成妖丑之态,戏新人,或搦足看手,讲游嬉之谈。兴趣,人意表,无非意引新娘一笑耳。无论如何喧闹,主人不但无言,且以为愈闹愈发,喜可加倍焉。”闹房时多是一些令新郎新娘难为情的题目,让其应对。如让他们谈恋经过;同啃一个红线拴起的苹果,过独木桥(一条长凳),让新郎从新娘嘴中吃瓜籽等等。通常戏谑是有一定限度的。也有一些人借机戏甚至侮辱新娘。据《中华全国风俗志》云,广东某些地区“闹房之际,会友毕集,新娘立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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