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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些人借机戏弄甚至侮辱新娘。据《中华全国风俗志》云,广东某些地区“闹房之际,会友毕集,新娘立于中庭,会友乃多方调笑,或令新娘为不能为之事,稍不如命,则多烧爆竹。新娘面目手足衣服常为火所伤,其情状恍若囚犯之行刑。更奇者,闹房时不许新郎在侧,实不知其目的之所在也”。还有的地方兴左右开弓打新娘的脸,说什么打是为了发财,越打越发等等,闹得失去理智,至使主客间发生争执、殴斗,甚或有人员死伤的事情发生,使喜事变为祸患。这种不文明的闹房习俗,对于新娘来说,实在是一场灾难。中原一带,有些地方还有听新房的习俗,忌讳新房无人听,说是“人不听,鬼听”。有时公婆发现无人听房还有意用一个扫把披上一件衣服放在洞房门外,为的是让鬼祟见后以为是有人在听房,他们就不再来捣乱了。南阳一带听房又叫“听墙根儿”。俗忌无人听。听者又忌秽灾。据说听墙根儿会受霉气、晦气,种庄稼不收,做生意亏本儿。所以自愿听的不怕这些。没人听,请人来听时,还要为人家花钱破灾。先杀只公鸡,把鸡血抹在鼻尖上,用以避邪。由于闹新房经常闹出悲剧来,所以此俗有些地方不兴。如山东有些地区就禁绝此事,不兴闹房。满族恰喀拉人也绝对禁止闹洞房。天黑以前,就把洞房周围彻底清理一番,甚至连鸡鸭鹅狗等家禽家畜都赶到离洞房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让新娘新郎安安静静地度过这美好的一夜。
新郎新娘上床安寝时,那新郎要特别注意把自己的鞋放在新娘踩不到的地方。万一被新娘踩住了,新郎就一辈子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来。新娘忌讳踩新郎的鞋,如踩了新郎的鞋就是对新郎的莫大侮辱。衣服也是一样,忌讳新娘的衣服放在新郎的衣服上面。否则,丈夫将被妻子挟制一辈子。这些习俗禁忌旧时流行于汉族某些地区,也都是大男子主义的表现。
洞房花烛夜点燃的灯烛忌吹灭,要一夜长明。相传新婚夫妇谁要先把灯烛吹灭,谁就先死。所以二人谁也不吹灯。汉族有些地区还有“守花烛”的习俗。即新婚之夜,新郎新娘通宵不睡,看守着洞房花烛,不让其熄灭。俗有“左烛尽新郎先亡,右烛尽新娘先亡”的说法。故一烛灭时,随将另一烛也熄灭,取“同生死”之意。满族洞房花烛忌吹灭,要用扇扇灭,否则不吉利。
洞房花烛夜,本来是新婚夫妇合床共眠的时刻。但中国有些民族却忌结婚日同房。像普米族、怒族、彝族、仫佬族、哈尼族、瑶族、白族、苗族等许多民族中都有此习俗。有的是结婚日禁忌夫妇同床,有的是结婚后三日内禁忌夫妇同床。还有的时间更长一些。其原由有的是要对歌,试试新郎的才华、情意;有的是要返回娘家也住三日,再返夫家;有的则是长期不落夫家的习俗所造成的。社会舆论把不落夫家,过着自由性生活的新娘视为强者,新娘一旦有了孩子就不能不长住夫家了。所以才有了新娘初次到夫家(结婚日)不同床的禁忌习俗(参见本书“婚后禁忌”一节)。
洞房新婚,忌新娘非处女。据陈东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说:“中国人对于处女的要求,自宋以后,实在是日甚一日,因为男性对于这事看得太重的原故,女性亦认此事为当然,甚至把全个贞节问题,都放在这一点上了。清代就有结婚后新郎谓新妇不是处女而毁婚的。北方最显,南方虽然没有这种风俗,但丈夫在结婚时若觉新妇的处女膜已破(惟一的标准),便要说她不贞,至少在心理上会发生莫大的隔膜。这样的怪癖,是一直到现在都存在的——一直到现在都存在的!”陈东原先生所谈到的情况的确如此,洞房验贞的习俗,旧时在中国颇为普遍。据《清稗类抄》中所提及的“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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