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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3/3)

人认为离婚是极不吉利的事,俗语说:“写离婚书的那块地方,三年不长草。”如果男方持要离婚,也要举行离婚的仪式。仪式由娘家主持,男人俯伏地上,妻跨过他的颈,然后在男家的炉灶和烟囱上缠一块白布,象征丈夫已经死亡,这样才算正式离婚。以这样的方式来禳解离婚带来的不祥。现时期离婚的程序由法律规定,各民族离婚大都婚姻法办理。但民间仍以离婚为禁忌事。

再婚禁忌

中国婚俗,多为一夫一妻制。旧时允许男再娶,但禁忌妇女再嫁。所谓:“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男人再娶,一般是以无嗣为由。如有,则纳妾亦遭人非议。《中国礼俗学纳要》云:“有纳妾,人多非刺,谓非齐家之。”然旧时往往仍有嫌其妇年老、貌丑而娶媵妾者。男再娶,俗忌得新忘故,谓之“负心郎”。赫哲族男忌娶被休弃(离婚)的女人,谓之“不找活人妻”。汉族亦有此俗,谓之“娶活妻”,人必耻笑之。维吾尔族,女改嫁,必须要经过三个月零十天或六个月零十天的“待候期”。离婚时,如果男说的是“塔拉克”,待候期为三个月零十天;如果男说的是“乌其塔拉克”,待候期为六个月零十天。离婚时,女方如果怀了,就须等生下孩四十天后才能改嫁。所生女,仍归原夫。

中国大多数民族忌娶寡妇。亡夫为寡。俗以为其夫之魂魄常随归,有娶之者,必受其祟。《中华全国风俗志》云:“(广东)寡妇俗称孤矜,又称鬼婆,人咸目为不祥人,以为其夫主之魂魄,常随妇,又娶之者,必受其祟,故辄弃置不顾,无人再娶。”又以为娶寡妇,到间将要与原夫争夺其。所以娶寡妇是民间一大忌讳。若男丧妻续弦,则不忌寡妇,以为条件对等,命运相同也。汉族忌讳娶近亲孀妇,恐有之嫌。苗族、门族、景颇族等许多民族中旧有“转房制”,不避近亲遗孀,常常是兄死,弟娶其嫂;弟死,兄娶其弟媳。门族同父母兄弟和从兄弟之间都可以转房,但必须征得女方的同意,并在发丧后一二年才转。不同辈份之间,禁忌不一。如:墨脱县的门族严禁转房,但错那县的门族可以转房。赫哲族旧时也有转房制婚俗,但限制不严,也可改嫁外人。据说还有忌嫁夫兄的禁制。景颇人以为通过转房得到的妻不能算正室,因为她与原夫正式结婚时祭过“家鬼”,跨过“草蓬”,将来死后还会去找原夫共居,所以作为一个男,光娶转房妻是不行的,还要娶一个正妻,否则,死后会过孤独的生活。

寡妇改嫁,古称“再醮”,意思是再举行一次酒宴,并无禁止之意。历史上寡妇改嫁的事例也很多,不论廷还是民间,都是允许寡妇改嫁的。据说隋文帝时,曾立禁,命九品以上妻妾不得再醮。事实上,官民皆不受此约制,直至五代北宋,犹是如此。只是程、朱理学之后,民间始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忌讳。“从一而终”,“好不吃回草,好女不嫁二夫男”、“好不鞴二鞍,烈女不嫁二男”的思想逐渐得到化,遂以为寡妇改嫁为大逆不。因而在寡妇改嫁时,便有许多禁忌,并在风俗惯习方面明显地区别于正常的婚姻嫁娶。江西、河南一带,俗耻再醮,有寡妇嫁,必走偏门、后门或从墙上凿,不能走正门、大门。嫁时还要在夜晚,不能用鼓乐。假如被人看见,人们便以为是不祥之兆,有的还要唾骂几声,以为破解。鄂人的习俗,寡妇如有儿,一般不能改嫁。如要再嫁,须把儿养大才行。如娘家愿让寡妇改嫁,原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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