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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3/3)

常常为不能够完全地、正确地、严格地执行那繁多博杂的禁忌而到恐慌和张。事实上妇不是在享受优待,而是如陷囹圄,不得伸展,不得自由。单是饮方面的禁忌就几乎剥夺了她们享受任何新鲜、特别味的权利,除了主,家常饭外,其他几乎一概不能品尝了。这难不是一桩苦事吗?行动、视觉方面的禁忌就更苛刻而带有蔑视的意味。所以,总的来说,对妇的禁忌乃是一妇女压迫的表现形式。从这里不难看旧时中国妇女卑贱的社会地位和所经受的苦难折磨。如今,妇女的地位提了,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政策,妇女在怀期间得到了真正的科学的人主义的保护,一些陈旧的无理的禁忌事象已经逐渐地被人们抛弃了,有些甚至已经早被人们遗忘了。

第三

第42节分娩禁忌(1)

分娩是婴儿脱离母,降生世上的神圣时刻,也是决定大喜大悲的关键时刻。母平安,阖家喜;若遇难产,或可造成悲剧。因此,这期间,人们的心情是复杂的,既有切的希冀,又有焦急的等待,还有恐惶和畏惧。就像下了大赌注,上要揭宝时的心情一样,人们必须好喜悦、失望、悲伤、遗憾等等各思想准备。因此,就要屏气凝神,不能稍有疏忽,不能稍有分心。于是禁忌事项在此场合就又该大显手了。

产地禁忌

分娩时随着婴儿的降生,会有血、羊相伴而下。民间以为这是污秽不洁的,并会亵渎神明,带来灾害,俗所谓“血光之灾”。因此,在分娩的地方面就有许多禁忌事项存在,现略归纳如下:

(1)忌在原住分娩

产妇分娩是一件吉凶未卜的要事,因此,通常都专门特设一产地,忌讳在原来的住分娩。

旧时,鄂族产妇禁忌在原来住的“仙人”里分娩,要远离住,在另外搭起的一个“仙人”(“纠哈汉”即“产房”)内分娩。建国后,为了尊重鄂族这一习俗,鄂自治旗在已定居的鄂人村屯修盖公共产房。谁家妇女分娩,可以到那里去“坐月”,满月后再回自己家中。后来,一些人家渐渐改变了这一习俗,现在妇女也可以在自家分娩了。过去,鄂温克族、赫哲族也有此习俗,规定产妇必须到另搭的简易窝棚里去分娩,直到“满月”后才搬回原住

藏族妇女也不能在帐房内生孩,分娩一定要离开住家。独龙族禁忌产妇在室内分娩,说是怕产妇的“不洁”之气,冲犯了室内的弓弩等狩猎用,致使有猎无获。产妇分娩时必须到室外,生下婴儿洗净后方可抱回室内。此俗今仍行。羌族忌在室内生产,其俗规定,产妇必须到羊圈中分娩。

汉族也有忌讳产妇在原住地分娩的习俗。早在汉代,就有这方面的记载。据王充《论衡?四讳篇》云:“讳妇人,以为不洁。将举吉事,山林,远行,渡川泽者,皆不与之通。之家,亦忌恶之,舍丘畔,逾月乃,恶之甚也。”可见当时忌妇人的习俗与今时仍存于以上一些民族中的这一习俗是颇为相像的。又据王充所记,当时江南、江北,其俗又各不同。“江北,不房室,知其无恶也。”可知,这一习俗也有地域上的不同。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演变,这一习俗如今在汉族已很少见了。一般汉族产妇分娩还是在室内,或者也仍然是在产妇原来的住室内,或者到医院里(接生婆)等等。只是个别地区还有这一习俗的遗迹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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