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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2/3)

关于婴儿的禁忌习俗是琐碎、繁杂的。我们所录下的都是比较普遍存在着的,还有许多更细微,本书实难一一详述。不过这些禁忌总的来讲,其作用在于始生时刻,是判断吉凶,表达民众关于婴儿近期前景(成活还是夭亡,健康还是残疾等)的占卜信仰的;在于育养阶段,又多数是为着维护婴儿正常的发育和茁壮成长的;在于冲犯方面,是防止获罪于神灵或者希望得到神灵的佑护的,在于喜礼方面,是遵守礼教,联络姻亲情谊并且祝愿婴儿幸福长寿的;在于命名、认亲方面,也是防止婴儿有什么缺憾,有什么闪失的;最后,在于死亡方面,又是于无可奈何之中寻求死者与生者的安稳以及新的转机的。总这,禁忌指的总是凶厄灾祸,要求的总是避忌躲闲,而希冀的却又总是满、完善。这希冀尤其在于婴儿上是更加丰富而闪烁着理想的光芒的。又因为,婴儿自本是无所谓禁忌的,所以关于婴儿的禁忌实际上仍是关于大人们的禁忌。千百年来,正是这些民间禁忌习俗,像一架古老陈旧而又灵活多变的心理调节机一样,随时调整着家家父母的心态,使他们在恐惶、愉、担忧、亲昵、满足、渴望等等多复杂的情中度过了产育婴儿这一段令人难以忘怀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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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以为婴儿在母胎内死亡,或降生不久死亡的,都要将死婴丢弃在中。俗以为,如不这样,婴孩就会变成邪鬼来作祟,母亲也不能再怀了。所以,死婴尸常常在坑内或河中发现,即是此迷信习俗影响的恶果。

至于被认亲的一方,也是有忌讳的。河南县一带,未结婚成家的人,或虽结了婚但尚未有嗣的人,或自家婴儿也还很小的人都是忌讳被认亲的。俗以为,认了儿之后,自己就不会再有亲儿了,所以“认儿,失儿”。可见,人人首要的,还是要顾及到自己的嗣安全才是。

第49节幼儿禁忌

死亡禁忌

幼儿,即是幼小的儿童,也就是一至十岁的儿童。这个年龄正是小孩长、长知识、“全盘接受”的时期,他们不能独立生活,需要父母长辈的照顾、引导。在父母的

第四

小结

的,便设法在姓名中补上。比如,命中缺,则起名时要有“氵”旁;命中缺火,则起名时要加“火”字等等。实属一禁忌迷信,包括心理上对这禁忌迷信的适应办法。民间又有一“碰姓”(或称“闯姓”)的习俗。河南郑州、开封一带婴儿生后天早上,婴儿的父亲要门碰姓。碰上第一个人,不是男女老幼,跪下就磕,然后说明家中生孩,让对方起名。农村过去早起的,大都是拾粪老,有的毫无思想准备,碍于习俗,不能推却,只好信胡诌一个,于是“粪筐”、“箩”、“狗妞”、“猪娃”的,就来了好多。不过,这一般都是小名儿,小时叫叫也没什么要的。有人还说,这样的名字反而不生事、安稳。有些地方,给婴儿起过名的还要被认成亲。亲最喜姓“刘”的和姓“程”的,因其与“留”、“成”等吉祥的字儿声音相谐;最忌讳的是碰上姓“王”的和姓“史”的,因“王”、“史”与“亡”、“死”等凶厄的字儿相谐,恐不吉利,会使婴儿夭折。但若真的碰上了,也不能不算,不能再去另碰一次。最多暗地里祷告、禳解一番也就算了。可见“碰姓”习俗中也有“碰运”的占卜质。白族孩生后,如果八字与父母正冲,也要把他(她)拜寄给别人或神灵取名字。如拜寄给氏皇帝,就从字取,叫某;如拜寄给关帝君,就从关字取,叫关某等。这也是和“碰姓”、“认亲”相类似的一习俗,其中有些是直接把孩托付给某一神灵护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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