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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治;
石者
泽而不老;
草者善走而愚,
桑者有绪而m1;
者勇而悍,
气者神明而寿;
谷者智慧而夭,不
者不死而神仙。“如今民间也仍有类似的信仰,俗以为”吃了熊心豹
胆“,人就会变得同熊和豹
一样凶猛彪悍,而吃了老母
的
,人的
肤也会变得疙里疙瘩的
糙起来。吃辣椒会使人心
变得毒辣无比,成为不孝
孙;吃鱼
会写
弯弯曲曲的字来等等。还有一些俗话,比如”吃了火药,脾气暴躁“、”吃了秤砣,铁了心“、”吃了灯草
,说得轻巧“等等,虽然是一些比喻,却也径直地表明了民间是有
的素质能够转化为吃者的素质这一俗信的。正是由于这一信仰原则的存在,不但某些地区把吃
老母
、辣椒等这样比较正常的
视为禁忌,而且尤其禁忌吃
那些
有异常形态的或者
于异常情况下的

品。因为异常的

品,其
质发生了变化,是没有定数的,是不可捉摸的,
之,惟恐导致某
不吉利的变异。关于各类变异
的禁忌,清?竹柏山房《闲居杂录》中有所记载,其文曰:”凡禽兽虫鱼之属,或有
珍气形质变异者,如兽有歧尾,蟹有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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螯,羊一角,
四足是也;有形
变异者,如白鸟乌首,乌
白首,白
青蹄,白
黑蹄是也;有
变怪者,如落地不沾灰尘,经宿
尚
,曝炙不燥,
自动是也;有
脏变改者,如肝
青黯,肾气紫黑,鱼无
胆,
肝孤叶之类是也。“这些有异常变化的

品都是禁忌
用的。另外,民间还忌
双
的甜瓜和能沉
底的甜瓜;忌
一荚五粒仁的大豆,忌
五爪猪,忌
三足、赤足、腹下有”主“字、腹下有蛇文的鳖等等,也都是
于这
对
”异常“现象的恐惧而形成的禁忌。
无药可解。如“驴
与荆芥同
”、“茅檐
滴到
上同
”等,均认为无化解的可能。民间亦有不信此说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广州曾经有人登报打赌,专
相克的

品,据说吃了许多
也仍旧是安然无恙,这说明此类禁忌所说的犯禁后果也并不那么确凿,甚至多数是荒谬的。不过,民间仍有人笃信不疑,并且相互传承递继着。这实在是民间习俗的顽固
和民间习俗的魅力所致。


品的
、凉、补、损、毒等等
质是人们对

品某
属
的主观判断和理
的赋予,由于它的直观
差,所以一般只有少数几
能为民间所掌握,而大多数只有职业的郎中医师们才能分辨得清,而

品中另有一些自然属
则是民众可以一目了然的,可以凭直
觉察得到的。比如熊、豹
是凶猛的,老母
的
是
糙的,辣椒是辣的等等。因而,还有一
更为原始的饮
俗信原则,即相信

品的这一类自然属
也会传染给吃者。据《博
志》云:“孔
家语曰,
者乃耐寒而苦浮;
土者无心不息,
木者多而
民间还有忌
不洁净的

品的禁忌。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蒙古》云:“他如
族鸟类,则视为不洁之
,绝不沾
。”俗以为一些动
的内脏和血
等是不洁净的。因而禁忌
用,惟恐
之不吉,会得病或招致灾异等。比如仫佬族忌
动
的心脏;鄂温克族忌
病死的野兽和家畜的
、五脏、淋
、膝下骨髓等,锡伯族、达斡尔族等除羊血外,禁
其他动
的血;台湾也有少女未满十六岁忌
鸭血的习俗等等。这一类饮
禁忌自古有之。据《礼记》云:“不
鳖,狼去
,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乙,鱼目旁乙形骨),鳖去醜(醜,鳖窍也)。”又云:“
夜鸣则庮(庮,恶臭也);羊冷
而毳,羶;狗赤
而躁,臊;鸟皫
而沙鸣,郁(郁,腐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