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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鲜卑族(6/7)

,览文义者贵其妙用,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排斥群邪,开演正觉。(同上)

云冈石窟文成帝下令,各州、郡、县都建造佛寺一所,凡是想家的人,不论其年龄大小,一律听任家。他想用佛教来化恶就善,于是,以往所毁的佛寺,又都恢复起来了,佛像经论,又得以传,著名的云冈石窟,也在文成帝时开凿。

云冈石窟孝文帝刚上台的第二年,就下诏整肃僧尼,严格限制无籍游僧的活动,至于有教籍的僧人的活动,必须持有各级维那的公文,他也禁止那些不顾财力,大兴豪华大寺的法,把佛教的发展纳法制和秩序的规范之下。这样,可以纯化佛教,防止那些“无知之徒”败坏佛教的声誉,对佛教来说是有益的。实际上孝文帝本人是不反对佛教的,他常在寺庙设供,承明元年(476)八月,他在永宁寺设供度僧百余人,太和元年(477)二月,他又在永宁寺设斋赦死刑囚犯,同年三月在该寺设会听讲,命中书省、秘书省和僧人讨论佛教事宜。他经常诏立寺院,承明元年八月,他下诏建造建明寺,太和元年,建思远寺,太和四年(480),诏立报德寺,太和二十年(496),诏立少林寺,供西域沙门所居。他还下令,僧大德可以一月三次殿,以便使他能够“可餐禀味,退可饰光朝廷”(《褒扬僧德诏》,《广弘明集》卷二十四)。

在佛教义学方面,孝文帝比较重视《成实论》,当时北方成实学派的重镇是徐州的白塔寺,他特意到该寺去了一趟。他对罗什非常推崇,称其“神五才,志四行”(《魏书·释老志》)。他在罗什生前的住建造三级佛塔。

北齐是代东魏而立的又一个北方政权,历六帝二十八年。北齐佛教的鼎盛期是文宣帝洋时代,洋本人的佞佛,和梁武帝相似,他也有一份废归佛的诏书,《废李老法诏》,这份诏书的真实是令人怀疑的,但其中显示来的奉佛资料则是可以参考的,他“大起佛寺,僧尼溢满诸州,冬夏供施,行不绝”(《广弘明集》卷四)。当时京师邺城的寺僧,“大寺略计四千,见住僧尼仅将八万”(《靖嵩传》,《续僧传》卷十)。至于供施,洋把国家财产分成三份,供养僧尼就占三分之一。受禅僧僧稠的影响,洋还喜好坐禅,坐禅时整日不。他又行素,禁止捕杀鱼虾虫鸟。他从昭玄大统法上受过戒,又从僧稠受菩萨戒。由于他要一心事佛,把国家政事都托付给仆杨遵彦了。

武成帝时代,北齐佛教界的风气转向颓废了,这和皇后胡氏有很大的关系,武成帝本人也奉佛,他下诏禁杀,也舍为寺,曾舍三台为大兴圣寺,为此还专门下诏,诏存《广弘明集》卷二十八。他对《大品般若》和《华严经》很兴趣,每月要转读《大品般若》数遍,又邀请沙门慧藏殿讲《华严经》。胡皇后在武帝死后,和僧人的通十分密切,特别是和昙献的众所周知的暧昧关系,败坏了僧界的风气。

北周是代西魏而立的政权,历五帝二十五年,北周对于佛教,经历了奉佛、毁佛、兴佛的过程。明帝宇文毓在位三年,大造佛像,曾为先皇帝造卢舍那织成像一躯和菩萨像二躯,他也下诏建寺,此诏存于《广弘明集》卷二十八中。继位的武帝宇文邕毁佛,到宣、静二帝,又重新兴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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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卑族的婚姻家和文化习俗

鲜卑的婚姻制度大上与乌桓相似,保留了掠女,以羊为聘礼,为妻家服役;父兄死,妻后母执嫂;女婚嫁前有一定生活自由。史载:“以季月大会于饶乐上,饮讌毕,然后合”。或说“常以季月作乐上,嫁女娶妇,髡饮宴”。髡是鲜卑发式的一个特,男娶妇,女嫁都要髡发。可能是剃发去周围,留发之大分,垂辫于后。拓跋鲜卑的索,可能就是辫发。从现象上看,包了群婚,对偶婚、个婚的各形式,但原始群婚只是习俗上的残留和礼仪上的象征。已从对偶婚走向一夫一妻制,随着父系家长制的确立,也现了一夫多妻制,并保留了一些氏族制的痕迹。因而家已脱离了氏族制家的同居关系,而较多的个生活。在个婚制中,男属于统治地位,由于财产的继承关系,要求女方严守贞,鲜卑也是如此。例如,檀石槐的父亲投鹿侯,从匈军三年,其妻在家生一。投鹿侯回来后,大加责怪杀之。其妻不得不编造谎言说:“尝昼行闻雷震,仰天视而电,因吞之,遂妊。十月而产,此必有奇异,且长之。”投鹿侯仍不相信,其妻不得不把儿送至娘家收养,号檀石槐。宗教信仰,鲜卑与乌桓同,初期信崇巫术,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中原及西迁关陇河西后,逐渐信仰佛教,有的兼奉教。寺字林立、石窟遍布,著名的有大同云岗、洛龙门石窟、敦煌千佛、天麦积崖、巩县石窟寺、响堂山石窟、永靖炳灵寺石窟等等。在雕塑绘画艺术上,既创造了佛、菩萨金刚、梵天王、飞天之类栩栩如生的形象,又展示了鲜卑文化与中原及西域文化之璀璨画卷,并对了解当时社会生活各方面提供了珍贵资料。丧葬习俗方面,也与乌桓类似,敛尸以棺,殉以狗、乘、衣等。一般为土葬,如《宋书》记载拓跋鲜卑的葬俗说:“死则潜埋,无坟垄所,至于葬送,皆虚设棺枢,立冢椁,生时车用皆烧之,以送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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