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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2/3)

记》云:“男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之手。”(郑玄)注曰:“君重终,为其相亵。”可见汉族对亵渎的忌讳之;青海省蒙古族、藏族据说禁忌妇女之间打架斗殴,以为对牲畜发展、草原茂盛不利。罚的办法是剃掉半个发;佤族禁忌用女人的旧衣服布来补男人的衣服,大约也是怕女人“不洁”、“不祥”。

第二

的区别是人类的客观实在,别标志的风俗惯习也基本上是无可指责的一文化现象,但是压迫和亵渎就是另一回事了。压迫是有社会背景的,无论是在思想愿望方面,还是在实际社会行为方面,无论是在生理基础上还是在心理觉上,男对于女的压迫都是有据而无理的。上文我们已经指过,亵渎中也充分现着压迫的作用,所以歧视、压迫是别禁忌中的一个主要的谬误。如果就纯民俗学的光看,这谬误的产生有可能是从人类的别差异在形质、生理等方面的表现以及行为的外观形态中得的直错觉。现在一些人还习惯于把某些人类的行为描述为对女生的践踏、蹂躏、暴、侮辱等等,或许这在野蛮时期里常常毫无掩饰地发生在人前的行为的确会让人们觉得男对女使用力是一正常的,因而能熟视无睹的事情;而女如果反过来如此这般地“欺负”男就很觉得别扭,到不那么自然、不那么正常了,这是一自然的状态。这自然的状态,随着人类生活的社会化程度的不断的提,也得到某相应的补充和加。男的生理方面的优势使他们更多地担起了人类共同生活中的重负。女的劳动成了从属的地位,因而在经济上,女对男有了依附关系,这就一步扩大了别之间的差异,使男更占据了优势,男人主持的公共事务越多,女人就越会退缩到家的小圈里去,女人的地位越来越低了,直到任凭男人摆布的境地。这里边就现了许多不纯粹属于风俗惯习的而是属于上层文化的问题了。也就是说不纯粹是民俗学的问题而是社会学的问题了。但是不怎么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两间的歧视、压迫的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到是一个谬误了。这谬误正在逐渐地被人类自觉地克服着,两平等、男女一样的观念正在日益人心。现在这方面的禁忌也正在消失和减弱着。这是令

总之,民间以为女人的“不洁”、“晦气”、“不祥”、“霉气”是与生俱来的,是命中注定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对女的经血的恐惧,以为是不洁的,危险的;另一方面也是压迫、歧视的结果。但是,为什么女人会亵渎神明呢?如果反过来想想看,神灵鬼魅是不是也有一怕女人呢?是不是女人的经血对神灵鬼魅也有一“煞威风”、“破灵”的作用呢?所以“经血”的“不洁”是否也有一真正能够胁迫神鬼的东西呢?这是男人的力量中所没有的,是男人们所不能理解的,因此也为男人所嫉妒、所担忧。所以男要竭力贬斥经血为污秽的东西,说它会损伤神灵和男人。因此,禁忌妇女们在白天洗涤、理这些秽,而且洗涤时只能站着不能坐着。此类衣不能见太,一定要隐藏起来。经血最忌让男人看见,但民间也有以经血来行法术以制服鬼祟的。这时,经血又有其神圣的一面了。在生小孩的时候,男人是不准产房的,否则,会被产妇的污血冲犯,会发生凶事的。说这是妇女有理由止男人的时候了,但在旧社会里许多地方的风俗都规定让产妇离开家门到别生产。可见即便是在亵渎的信仰中,也仍然是不能摆脱歧视和压近的。因此,亵渎就几乎成为女单独一方面的罪孽了。

第17节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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