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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3/3)

是的,面对男人,她最希望的就是他们变成傻瓜。

聪明的男人对她都不会太好,这是她的经历证明了的。

(想到这里,那和汗被抹掉的内疚又回来了:毕竟罗滋是一个很聪明的男人,但对她很好。他是第一个以真诚的男本分对待她的人)不聪明的男人反而会对她很好。

比如在李恩前面的一个小老板,圆圆的样貌材,像初级相扑士,对她就很好。

从前这个相扑士每天都到明星学校来接她,然后去吃饭、桑拿,还给她大红包。

她的本名叫郑丽,就是这个滴答的小老板叫她丽丽,然后一步将她叫成了shyly和shyness,据说还是他的秘书卖才华找来的英文名字,是羞怯的意思。

“shyly“,这似乎就引导了她往后的人生。

他一笑,就发黑的牙:”shyly小,这是我的心意,啦!”

她虽然恶心他的普通话,恶心他搂自己时那生猛海鲜般的蠢相,但对””还是很喜的,它也是男人的能力所在。

当然,这只维持了一小段时间。

当男人变成傻瓜的时候,就是shyly支他们的时候,shyly由此而到快乐和安全。在与男人的战斗当中,她认为自己几乎是个天生赢家。

是的,战斗,她一直在与他们战斗,然后获得自己需要的东西。

下,她的两手抓满了这么多的战利品,又累又渴,真是好极了。

前面街边就有一个天吧,她需要好好的喝冷饮,最好再来一大杯冰激凌,像麦当劳的那粉足量的。

三十四这是个漂亮的天吧,很净,彩的如造型,增加了人们对质占有的快

她刚坐下,就看见几个十分女气的香港男人随一个墨镜的清瘦女人也来找位置,好像也是逛大街累了,东西也买了不少。这个清瘦女人十分别致,属于大雅大俗,你怎么厌恶都可以,但是你会喜看的那

这女人穿的是紫侧肩装,它比吊带裙又更挑逗些。这样破坏对称和均衡的款式,也只能是她这样的骨女人可以穿。如果穿在一个呼呼的女人上,会使那个女人像个残疾人、大白痴——哪怕她是在一个隆重的晚会上唱歌的什么中青年歌唱家。

shyly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服装,想这就是今年的行吧。

这个别致的女人吃东西也不取墨镜,shyly再看她,同时惊叫起来——“王菲!”

shyly的惊呼引起人们的注意,连街面上的打工仔打工妹都开始往这边涌来,几个香港人一时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shyly看这阵势,立刻拖着自己的东西凑上去,充当他们的临时保安。

她一边展开双臂挡住后面的人,一边笑着对墨镜的女人说大串恭维话:”阿菲,我是shyly啊!我太喜听你唱歌了!你好酷噢!”

“阿菲”拿很有节制的友情态度:”你好,shyly!”

一群人在shyly的帮助下撤退。

shyly后来一直想:”她为什么不对我说:‘shyly,快,跟我们走!’”

如果那样,多好!可惜,因为时间太急促,他们又急着要回香港,那几个男人都还来不及对shyly的新形像欣赏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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