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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缠足曾经目睹(2)
现在我要考证缠足的史事。民国初年,天津有一位名叫姚灵犀的文人,在天津报纸上连续写了一篇专谈缠足的诗词歌赋,后来还印成单行本三五厚册,他表面上反对缠足,实际上专门歌颂缠足之
。这一
书,我曾经看过,认为他完全没有申斥缠足之害,以及造成畸形生理的民族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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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回到北京又下上谕:“满汉可以通婚,妇女禁止缠足。”这个谕旨见于《
门钞》,可是这
谕旨,上海报纸记载甚略,并未大事宣传。所谓“天
皇帝远”,一般百姓并不知悉,缠足的风俗依然如故。后来清廷将被推翻的前两三年,革命声浪
涨,各
书报才有“提倡天足运动”,于是新派的家
开始不再替幼年的女孩
缠足。
公元六百年左右,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乐天)的诗中有一句话“小
鞋履窄衣裳”。照“小
鞋履”四字看来,可能他已亲
目睹过缠足妇女。但是在唐代墓中
土的女
鞋有三
:云
锦鞋、麻鞋、麻布鞋,全无缠足的迹象。这足以证明一
分女
是以小
尖足为
,大
分女
还没有“小
鞋履”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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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是亲
睇到过缠足的真相。全凭一个大足趾,支持重达一百斤左右的整个躯
,真是残酷之极。
汉代司
迁所著《史记·货
列传》上说:“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屣。”此
“利”字,即尖细之意。从这段记载看来,秦始皇之前,赵国的女
已经有尖鞋;从尖鞋来推想,可能已有缠足的女
,这也可能与缠足无关。总之以尖鞋为
的意念,则是事实。那么女
缠足之风,早在秦代之时已经开始,但还不成普遍习俗。河北满城
土“金缕玉衣”,是西汉的墓中人,有男女二
,女的一
,足型与男的一
相同,足见西汉命妇,并无缠足之风。
古籍所载缠足史事(1)
前两年,我在尖沙咀星光行蜡像陈列馆中,见到有一个蜡像,是一个赤足的小脚妇女,为迎合西人的癖好,足
作
笋状,没有足趾。我相信,这个
蜡像的人一定没有看到过小脚,
得太不
真。至于最近电影中和荧幕上所摄的古装妇女,往往也
一双小脚,但是缠足妇女所穿的鞋
,又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
然而事有不然。民国二十年(1931)之后,上海胡庆余堂国药号总经理陈楚湘是宁波人,在宁波
院里娶了个
,这个
,还是纤纤小脚。从前人成婚之日,有“闹新房”的习俗,所谓“三天无大小”,越闹越发。一班客人,筵席散后
持不肯走,一定要看新娘的小脚,闹到
夜。伴娘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就请新娘把小脚
一
。那一天我也看到的,大趾作尖锐形,其余四趾退化到成为畸形的状态,完全破坏了生理发展的自然现象,真是惨不忍睹。原来在这个时期,宁波若
县份,还保持着缠脚的风气。
又隔了三百年,是公元九六一年,南唐
缠足的风气,大家以为是五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后主开始,因为李后主好声
之娱,所以关于缠足的事,都推在他的
上,其实也不尽然。现将历代文献资料引述如后。
唐代诗人杜牧又有两句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两句话,又是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实况,不过上句说“钿尺裁量减四分”的“分”字,不知是当时度量衡的不同,或是诗人故意形容细小的说法,或是刊本的错字,我不敢断定。不过一个“裹”字,已可证明唐代裹足事实了。
唐代温
筠说过“织女之束足”。那个“束”字与“缠”字意义相同,足见当时的女
已有束足的风气。这句话确实指
唐代一
分女
已有“束足”的
事实,但风气还是不普遍的。